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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集中發放200萬元執行款

“很開心,特別感謝執行干警的付出!”申請人朱某說道。8月12日上午,在蚌山區人民法院三樓會議室,執行干警向38名申請執行人,集中發放執行案款200萬余元。

2015年5月,原告朱某等人與被告某置業公司、某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約定原告將其位于市區的商鋪委托給被告對商鋪實行統一業態規劃、招商、租賃及管理事宜,被告按時向原告支付租金,并約定被告逾期未付,每逾期一天,須應付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全額租金收益為止。合同簽訂當日,原告將房屋交付給被告,被告僅支付租金至2019年12月11日,且未支付過違約金,故訴至法院,朱某等人的訴訟請求得到支持。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該系列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對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和置業公司名下賬戶進行全面查詢和控制。隨后,經過仔細甄別,發現被執行人名下賬戶有可供執行存款,便迅速對該賬戶進行凍結。

懾于法律威嚴,兩被執行人在得知名下賬戶被凍結后,主動與法院取得聯系,并將全部案款繳納至法院賬戶。至此,該批案件執行完畢。

今年以來,蚌山區人民法院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執行行動,不斷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失信被執行人,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契機,切實將學教育成果轉化為思想成果、工作成果,著力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