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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貨款多年未還 法院調解當庭履行

日,天長法院秦欄法庭法官繆云調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張某當庭履行全部貨款17386元,順利解決該糾紛。

2016年,張某從原告陳某處購買膠帶貨物。期間,張某陸續支付部分貨款,但剩余貨款17386元經陳某多次催收,張某始終未支付。陳某遂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支付拖欠貨款。

該案受理后,繆云發現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且雙方是合作伙伴,綜合案情,采取調解方式處理,能更好的解決矛盾,便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繆云認真聽取雙方的意見,張某認為貨款數額沒有這么多,主張減少貨款??娫凭退坟浛顢殿~進行核對,與當事人一一確認。最終,張某當庭確認并給付17386元貨款,陳某向法院申請撤訴。至此,一起拖欠了五年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官調解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