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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北向互換通”將于5月15日正式啟動

“北向互換通”將于2023年5月15日啟動。


(相關資料圖)

5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合發布消息稱,即將正式啟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下稱“互換通”),初期先行開通“北向互換通”,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參與內地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

“北向互換通”下的交易將于2023年5月15日啟動,初期可交易品種為利率互換產品,報價、交易及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人民銀行、香港證監會和香港金管局已就“互換通”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原則和具體安排達成共識,并簽署了《關于內地-香港債券及衍生品市場相關事宜的諒解備忘錄》。

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曾在“債券通”五周年論壇暨“互換通”發布儀式上表示,啟動香港與內地的“互換通”,是在“債券通”的基礎上,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連接,參與兩地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一項機制性安排,有利于滿足投資者的利率風險管理需求。

啟動在即 三部門說明“北向互換通”交易及結算安排

為便于“北向互換通”的順利推出,5月5日,三部門發布消息,就“北向互換通”的相關交易及結算安排作出說明:

對于參與“北向互換通”的境內投資者(即互換通報價商),需與外匯交易中心簽署報價商協議,并為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務的清算會員或該類會員的清算客戶。

對于參與“北向互換通”的境外投資者,應為符合人民銀行要求并完成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準入備案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并經外匯交易中心開通“北向互換通”交易權限。擬申請開通“北向互換通”交易權限的境外投資者需同時申請成為場外結算公司的清算會員或該類會員的清算客戶。

在交易安排上,外匯交易中心與人民銀行認可的境外電子交易平臺互聯提供交易服務。據央行有關負責人日前說明,目前“北向互換通”下受認可的境外電子交易平臺包括:TradeWeb、Bloomberg,未來可應市場需求加入其他受認可的電子交易平臺。受認可的境內電子交易平臺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在清算安排上,上海清算所和場外結算公司建立中央對手方清算機構互聯互通,共同向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清算、結算服務。

初期全市場每日交易凈限額200億元

從交易額度看,三部門明確,初期,全部境外投資者通過“北向互換通”開展利率互換交易在軋差后的名義本金凈額每日不超過人民幣200億元,后續可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額度。

從清算額度看,三部門明確,上海清算所與場外結算公司針對雙方清算所之間的風險敞口建立“互換通”資源池。初期,上海清算所與場外結算公司之間凈頭寸對應的“互換通”資源池風險敞口設定上限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后續可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額度。

此外,根據《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境內外投資者和相關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應當向人民銀行認可的交易報告庫報告“北向互換通”交易相關數據,并妥善保存所有交易相關數據、交流信息記錄等。

《辦法》還明確,“北向互換通”交易在境內電子交易平臺達成,交易一經達成即視為交易已完成確認。存續合約的轉讓應當通過境內電子交易平臺開展,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北向互換通”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

為促進內地與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協同發展,構建高水平金融開放格局,在2022年7月4日,人民銀行、香港證監會、香港金管局發布聯合公告,同意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開展“互換通”,初期先行開通“北向互換通”。

自聯合公告發布以來,“互換通”的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為規范開展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4月28日,人民銀行發布《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

人民銀行、香港證監會和香港金管局在5月5日發布消息稱,三部門已就“互換通”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原則和具體安排達成共識,并簽署了《關于內地-香港債券及衍生品市場相關事宜的諒解備忘錄》。備忘錄健全了兩地監管機構在債券及衍生品市場方面的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共同維護“互換通”的正常運行、金融市場穩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三部門還要求,市場各方應進一步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北向互換通”順利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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